关于转发省律协《关于成立全省志愿律师队伍的通知》的通知 | |
信息来源:甘肃省律师协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5-5 | |
各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经研究,决定成立全省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服务志愿者的条件 法律服务志愿者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身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和帮助。法律服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心法律服务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安排; 4.自愿参加登记注册。 二、法律服务志愿者主要任务 1.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义务提供法律咨询; 2.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深入农村等法律服务资源稀缺地区进行法治宣传活动; 3.在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统一协调组织下,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4.深入敬老院、孤儿院等场所,开展为社会弱势群体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活动; 5.参加其他组织和团体开展的公益活动。 三、工作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建设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和开展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本所律师参加法律服务志愿者报名活动,共同推动全省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模式,推动法律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为律师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一:全省法律服务志愿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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